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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1.3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省考课程考试考生通知
日期:2020-12-25 11:14:22  发布人:继续教育部  浏览量:1

关于21.3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省考课程考试考生通知

 各位考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当前疫情情况,按照川教考院〔202085号文件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1.3次省考课程防疫组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买球平台21.3次省考课考试期间(20201228-2021110日)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公告如下:

(三)考试要求

1、请已成功报名、缴费21.3次省考课程考试的考生近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于考前15天起持续关注“天府健康码”,并保持正常状态,并按要求进行健康信息每日报。

2、考生在考试当天本人持天府健康码、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本人签字确认附件1的《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以及体温检测低于37.3℃方可进入考场。

3、考试前14天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点根据专业医疗机构意见,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4、有条件的考生建议乘坐私家车前往考场,尽量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与他人保持1米的距离,避免面对面交流。

5、因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应在每科考试前30分钟到达考场,考试开考15分钟后,将不允许迟到考生进入考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6、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试期间,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为保持考试场地环境整洁,严禁乱扔纸巾、口罩或其它垃圾。

7、考生考试结束,考生请自觉遵守考场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散场时按照监考员的指令有序错峰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8、请符合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考试,不得擅自打乱学校安排的时间,否则一切责任与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附件1: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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