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贯彻党和政府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立志成才,促进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我院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细则,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二条 本奖学金评审办法分为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和学院单项奖学金评审。
第三条 参评条件
(一)学院学业奖学金参评条件:
1. 符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买球的正规平台学生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
2.学生核心素养测评分数不低于80分;
3.奖学金要求该学年所学课程(必修课和限定性选修课)各科成绩均及格(无补考或重修);
4.本学年的基础性素质成绩排名达到本专业实际在校学生数的50%以内(含50%)。(计算公式:本学年成绩排名/专业在校学生人数);
5.测评年度内未受学院或系(分院)以正式文件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6.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荣誉及奖金可兼得;
7.大二、大三、大四本科学年英语四级成绩低于400分不得参评奖学金(英语专业除外),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须通过英语三级;
(二)学院单项奖学金参评条件:
1. 符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买球的正规平台学生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
2.学生核心素养测评分数不低于80分;
3.测评年度内未受学院或系(分院)以正式文件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4.若该奖项无学生满足条件可缺额。
第四条 学生核心素养测评标准
(一)学生核心素养指标体系
学生核心素养(满分100分) |
||||
最高分 |
25 |
25 |
25 |
25 |
测评指标 |
勤学 |
诚信 |
文明 |
协作 |
测评 结果
|
___分 |
(二)学生核心素养测评参考标准
项目 |
基础指标 |
内 容 |
分值 |
勤 学
|
课堂 |
课堂违纪现象,如迟到、早退、旷课、讲话、玩手机、睡觉等;请假情况,如请假次数超过一定比例 |
0-25分 |
宿舍(内务) |
脏乱差、楼道乱扔垃圾等 |
||
成绩绩点 |
学期必修课成绩(含军训、学生手册考试) |
||
学籍清理 |
学业警示、降级、退学试读 |
||
诚 信 |
尊师 |
礼敬老师、虚心受教、理解老师、尊重老师的劳动 |
0-25分 |
诚实 |
实事求是,表里如一,说实话,做实事,不虚伪,对自己诚实,对他人诚恳实在,守时守信,尊重别人,待人以宽 |
||
真实 |
各类申请及填写、提交材料真实,信息更新及时准确(如请假、奖、助、贷、校外居住申请、系统资料等) |
||
不作弊 |
各类考试不作弊 |
||
履约践诺 |
按约定遵守各系制度(例如:缓交学费到期偿还、假期按时返校、校外实习学生定期联系辅导员等) |
||
文 明
|
仪表 |
出席重要活动穿着得体,平时仪表整洁、节俭,符合自身消费水平,不攀比 |
0-25分 |
校园文明 |
不在公共场合吸烟、酗酒,校园内公共场所举止、言行文明(如毁坏公物、公共卫生、环保意识、不雅行为等) |
||
违规违纪 |
违反学校规定,受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具体参见学生手册) |
||
安全意识 |
认真学习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教育内容并遵守 |
||
协 作
|
参与会议、活动 |
积极参与学校、班级等组织的会议、活动(如周会、班会、讲座、运动比赛等) |
0-25分 |
人际交往 |
与人为善,友爱同学,关系和睦 (如室友、班级关系,同学情谊等) |
||
团队中的贡献 |
积极促进班级建设,为班级荣誉做出贡献 |
第五条 奖学金的种类、金额及参评细则:
(一)奖学金
1.奖学金奖项、评选比例及金额设置
(1)学院杰出学生奖学金
奖项 |
评选比例 |
金额 |
买球的正规平台杰出学生 |
全院10名学生 |
3000元/人 |
(2)系级优秀学生奖学金
奖项 |
评选比例 |
金额 |
系级优秀学生 |
≤0.5% |
2000元/人 |
(3)本科学生奖学金
奖项 |
评选比例 |
金额 |
一等奖 |
≤4% |
1000元/人 |
二等奖 |
≤10% |
500元/人 |
三等奖 |
≤15% |
300元/人 |
(4)专科学生奖学金
奖项 |
评选比例 |
金额 |
一等奖 |
≤3% |
1000元/人 |
二等奖 |
≤6% |
500元/人 |
三等奖 |
≤10% |
300元/人 |
2.参评奖学金成绩计算方法
(1)参评奖学金成绩由基础性素质(M)成绩决定,其中基础性素质(M)成绩由专业理论素质(M1)分、学生核心素养(M2)分和身体素质(M3)分三部分组成,即M= M1*75%+ M2*20%+ M2*5%。如无身体素质分年级参评奖学金成绩计算为:M= M1*80%+ M2*20%。
(2)专业理论素质(M1)分计算方法:
以必修课及学院规定的选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积作为专业理论素质(M1)分。
M1= ∑ki×Ri /∑Ai
其中:ki 为课程难度系数(各系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Ri =课程学分数×实得分数(百分制)
Ai =分别为本学年入选课程学分数
注:
a)该学年所学课程(必修课和限定性选修课)都属于计算范围;
b)各科成绩一律按教务处规定进行记分,实行百分制,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标准评分则按下表折算为百分制的成绩。
优 |
良 |
中 |
及格 |
不及格 |
95 |
85 |
75 |
65 |
55 |
c)学生因参加科技竞赛,所影响的课程成绩认定参照《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成绩认定办法》,认定成绩可以参评奖学金(只能获得相应荣誉,不给予奖金),按原成绩参评则可获得荣誉及奖金。
(3)学生核心素养(M2)分计算方法
采用年度学生核心素养平均成绩(两学期成绩平均分)得出学生核心素养测评成绩(M2)。
学生核心素养(M2)得分用公式表示为:
M2=上学期学生核心素养成绩×50%+下学期学生核心素养成绩×50%
(4)身体素质(M3)分计算方法
采用年度体育考试平均成绩(两学期成绩平均分)得出身体素质测评成绩(M3)。
身体素质(M3)得分用公式表示为:
M2=上学期体育成绩×50%+下学期体育成绩×50%
(二)单项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奖项、评选比例、金额设置及参评细则
奖项 |
评选 比例 |
参评细则 |
奖金金额 |
优秀学生 干部奖 |
≤3% |
1.学习成绩合格,该学年必修课程均无补考或重修; 2.担任学生干部或干事职务一年以上,工作积极认真,责任心强,成绩显著,主动配合学院开展各项工作,表率作用突出,在同学中有威信; 3.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者应是院内各单位聘用的学生助理、宣传策划部、学工处、现代技术教育中心、院团委、各系(分院)分团委下属学生机构及相关学生组织干事及以上、班团组织学生干部; 4.为学院学生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的学生,可以在主管老师的推荐下优先考虑,其成绩可适当放宽要求; |
200元/人 |
学科实践奖 |
≤3% |
1.在国家正式出版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者; 2.在各种大学生学科竞赛中荣获院级一等奖及以上者; |
200元/人 |
文体风采奖 |
个人或集体获得校外主办的正式文艺汇演、美术、摄影、演讲竞赛、辩论赛、知识竞赛、体育竞赛等三等奖及以上者,其中集体获奖的只针对集体进行发放奖金,不针对个人。 |
200元/人 |
|
公益活动先进个人 |
用于奖励在本学年内参加公益活动积极的个人。 |
200元/人 |
|
创新创业奖 |
1.独立或为主要负责人拥有合法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的产品或服务;2.积极参与各类创新创业活动且取得一定的成绩。 3.已完成企业注册并正式运营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的申请人,必须是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或占股30%以上的股东,且在校期间只能获得一次企业注册项目奖励,申请时需提交企业正常运营的相关佐证材料。 |
200元/人 |
(三)毕业生奖学金评选细则
毕业生奖学金奖项、评选比例及金额设置
奖项 |
评选比例 |
金额 |
考研奖 |
≤2% |
500元/人 |
就业奖 |
≤2% |
500元/人 |
1.考研奖
评选条件:毕业生当年参与研究生考试,且确认被录取。
2.就业奖
评选条件:影响力较大企业(世界100强、公务员、事业单位等)。
第六条 本规定由买球的正规平台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规定经2019年7月10日院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19年9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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