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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招考委 省教育厅确定我省2013年普通高考分省命题科目、原则和指导思想
日期:2016-06-02 14:13:53  发布人:admin3  浏览量:845

省招考委 省教育厅确定我省2013年普通高考分省命题科目、原则和指导思想

近日,省招考委、省教育厅下发关于我省2013年普通高考命题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我省普通高考分省命题的科目、原则和指导思想。

     我省2013年普通高考考试科目按“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设置。 “3”指语文、数学、外语,其中数学分文、理两类。“文科综合”包含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综合”包含物理、化学、生物。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分值,分别调整为110、100、90分,其余学科分值不变。考试科目中,除外语小语种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命制的试题外,其余科目由我省自行组织命题。外语各语种只进行笔试,暂不进行听力测试。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均采取“分卷不分时”的考试形式。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四川中学教学实际,今年我省普通高考命题工作将遵循“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以“注重能力考查,体现课改理念,力求平稳过渡”为指导思想,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文、理)》和《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四川卷)考试说明》命制试题,命题内容不超出《考试大纲》和《考试说明(四川卷)》规定的范围和要求,坚持以能力测试为主导,考查考生对所学课程基本知识、基本能力的掌握程度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科学探究能力,突出学科意识、学科思维、科学素质和人文素养的考查,实现与高中新课程内容的衔接,推动新课程教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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