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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关于做好 2016年普通高校专科层次 补录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9-09 08:57:25  发布人:admin3  浏览量:1627

各省内有关普通高校,各市州招考办: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新生报到后未完成国家下达的专科

层次生源计划的省内有关高校,经学校申请、省招考委同意后

可予以补录。经省录取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定于 9月下旬进行

专科层次补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录时间、地点和参加补录院校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专科层次招生和藏区“1+2”模式高职教

育招生补录时间为 9 20—23日,地点:省教育考试院办公

       楼(成都市芳草街 26j

新生报到后未完成国家下达的专科层次生源计划和省教

育厅下达的藏区“1+2”生源计划的省内有关高校(含艺体专科

及对口高职)可申请参加补录。少数确需到我省补录的外省专

科层次高校,须向其主管部门和我院提出申请,获准后方可在

我省实施补录。

二、录取数据库清理和补录计划

请各高校在我省 8 16日录取工作结束后,及时下载录

取新生数据库,同实际报到的新生名单进行核对。省属院校于

9 9 16时前使用普招录取系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http://wbd.sceea.cn网站报送未报到考生名单,同时将新生报到

统计情况按《2016年四川省地方属高校普通专科补录计划申报

表》(附件 1)报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传真:028-86113561)

发展规划处汇总各校缺额后,下达补录计划。各院校据此确定

分科类、分专业人数,于 9 13 16时前报我院计划信息处

(联系电话:028-85174970,传真:028-85175070)。

三、补录安排

(一)补报志愿对象

1.普通专科第一批补报志愿对象为专科第一批录取控制

分数线(文科 445分,理科 390分)上未被录取的考生;专科

第二批补报志愿对象为专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科 190

分,理科 180分)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如有个别专科第二批次院校新生报到后国家下达的专科

层次生源计划缺额较大,经学校申请、报省招考委批准后,可

       在专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适当降分,则线下 20分(

                   170分,理科 160分)内的考生可填报这部分院校(名单随

补录计划一并公布)。

所有学校不得超过以上标准宣传、组织生源。

2.艺体类专科补报志愿对象为专业、文化成绩在省专科

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录取的考生。

3.对口招生高职班补报志愿对象为相应专业类省定高职

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未被录取考生。

4.藏区“1+2”模式高职教育补报志愿对象为符合川招考委

[2016]24号《关于做好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

件规定报考藏区“1+2”模式高职教育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

(二)志愿补报

省教育考试院于 9 16 18:00前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

公布补录院校名单、缺额专业及补录计划数。

本次补报志愿时间为 9 17 8:00 19 17:00。拟补

报志愿的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及时查阅相关信

息,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补报志愿网址

http://zj.sceea.cn,或使用考试院考生助手手机客户端(可在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 www.sceea.cn上扫描二维码下载

考生助手”APP)补报志愿(如遇网络不通,考生应及时到县、

市、区招考办或其它网络正常的地方上网查询、填报志愿)。

对准备填报的学校及专业,考生应查询该校的招生章程,了解

学校要求,避免误填。

普通类(含对口招生高职班)考生补报志愿,最多可选报

相应批次的 6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最多可填报

6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配。

艺术类补报志愿设 5个顺序的学校志愿,其中按专业大类

划线投档的学校志愿内可填报 6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

专业调配;非专业大类划线投档(音乐表演类)的学校填 1

专业志愿。体育类补报志愿设 5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个学校

志愿内最多可填报 6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配。

艺术体育类省属学校免费师范生补报志愿设 4个平行的学校志

愿,每个学校志愿内最多可填报 6个平行的专业志愿。

藏区“1+2”模式高职教育招生志愿设置 5个平行志愿。每

个学校志愿内均设置 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

考生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补报志愿,则视为自动放弃补录机

会。

(三)补录投档

补录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省招考委

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有关高等学校进行。

普通类(含对口招生高职班)补报志愿为平行志愿,根据

公布的学校缺额计划,按照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

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补录计划数 1:1的比例向院校投档,

供学校审录。

艺术类补录遵循志愿优先,按投档模式从高分到低分

办法,以 1:1的比例五个志愿一次性投档(含调档线同分段考

生);体育类及省属学校艺术体育类免费师范生补录遵循位次

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以 1:1的比例向院校投档,

供学校审录。

对兼报普通类专业志愿的艺体专科考生,其艺体志愿优先

于普通类志愿投档。

藏区“1+2”模式补录按平行志愿模式投档。

(四)投档时间

9 20 10:00,省属学校艺术体育类免费师范生补录学

校下载考生电子档案;

9 20 11:30,省属学校艺术体育类免费师范生补录学

校上载,结束其录取工作;

9 20 14:00,艺体类补录学校下载考生电子档案;

9 20 18:00前,艺体类补录学校上载,结束其录取工

作;

9 21 10:00,专科第一批和对口高职补录学校下载考

生电子档案;

9 21 18:00前,专科第一批和对口高职学校上载,结

束其录取工作;

9 22 10:00,专科第二批补录学校下载考生电子档案;

9 22 18:00前,专科第二批学校上载,结束录取工作。

根据专科第二批计划完成情况,如需征集志愿,则 23

上午征集、下午投档。

藏区“1+2”模式补录投档安排在专科第二批补录后进行。

四、纪律要求

(一)补录生源按规定统一以公开补报志愿方式组织,补

录院校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自行组织生源。凡违反规定擅自组织

生源或采取先上车,后买票预发录取通知书等方式组织未录

取考生入学的,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将视情况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引起考生的遗留问题和责任由学校自负。

(二)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已录取考生不得退档或换录。

凡已被高校(含普通类、艺体类)录取的考生(含被录取后未

报到考生)不属补报志愿的范围。若有已录考生补报志愿,其

补报志愿无效。

(三)本次专科补录结束后,我省 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

录取工作全面结束。各院校要认真做好新生入学报到及复查工

作,防止弄虚作假事件发生。特别要做好入学新生的数据核对

工作,保证入学报到新生与我院上报教育部的录取库一致,确

保新生电子注册完整、准确。

(四)各地招考办要做好专科补录政策、办法的宣传工作,

充分准备,积极引导和热情帮助愿意就读考生补报志愿,以切

实为考生升学、为院校圆满完成招生计划做好服务工作。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16 8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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