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内有关普通高校,各市州招考办: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新生报到后未完成国家下达的专科
层次生源计划的省内有关高校,经学校申请、省招考委同意后
可予以补录。经省录取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定于 9月下旬进行
专科层次补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录时间、地点和参加补录院校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专科层次招生和藏区“1+2”模式高职教
育招生补录时间为 9月 20—23日,地点:省教育考试院办公
楼(成都市芳草街 26j
新生报到后未完成国家下达的专科层次生源计划和省教
育厅下达的藏区“1+2”生源计划的省内有关高校(含艺体专科
及对口高职)可申请参加补录。少数确需到我省补录的外省专
科层次高校,须向其主管部门和我院提出申请,获准后方可在
我省实施补录。
二、录取数据库清理和补录计划
请各高校在我省 8月 16日录取工作结束后,及时下载录
取新生数据库,同实际报到的新生名单进行核对。省属院校于
9月 9日 16时前使用普招录取系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http://wbd.sceea.cn网站报送未报到考生名单,同时将新生报到
统计情况按《2016年四川省地方属高校普通专科补录计划申报
表》(附件 1)报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传真:028-86113561),
发展规划处汇总各校缺额后,下达补录计划。各院校据此确定
分科类、分专业人数,于 9月 13日 16时前报我院计划信息处
(联系电话:028-85174970,传真:028-85175070)。
三、补录安排
(一)补报志愿对象
1.普通专科第一批补报志愿对象为专科第一批录取控制
分数线(文科 445分,理科 390分)上未被录取的考生;专科
第二批补报志愿对象为专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科 190
分,理科 180分)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如有个别专科第二批次院校新生报到后国家下达的专科
层次生源计划缺额较大,经学校申请、报省招考委批准后,可
在专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适当降分,则线下 20分(科
170分,理科 160分)内的考生可填报这部分院校(名单随
补录计划一并公布)。
所有学校不得超过以上标准宣传、组织生源。
2.艺体类专科补报志愿对象为专业、文化成绩在省专科
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录取的考生。
3.对口招生高职班补报志愿对象为相应专业类省定高职
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未被录取考生。
4.藏区“1+2”模式高职教育补报志愿对象为符合川招考委
[2016]24号《关于做好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
件规定报考藏区“1+2”模式高职教育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
(二)志愿补报
省教育考试院于 9月 16日 18:00前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
公布补录院校名单、缺额专业及补录计划数。
本次补报志愿时间为 9月 17日 8:00至 19日 17:00。拟补
报志愿的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及时查阅相关信
息,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补报志愿网址
http://zj.sceea.cn,或使用考试院“考生助手”手机客户端(可在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 www.sceea.cn上扫描二维码下载
“考生助手”APP)补报志愿(如遇网络不通,考生应及时到县、
市、区招考办或其它网络正常的地方上网查询、填报志愿)。
对准备填报的学校及专业,考生应查询该校的招生章程,了解
学校要求,避免误填。
普通类(含对口招生高职班)考生补报志愿,最多可选报
相应批次的 6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最多可填报
6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配。
艺术类补报志愿设 5个顺序的学校志愿,其中按专业大类
划线投档的学校志愿内可填报 6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
专业调配;非专业大类划线投档(音乐表演类)的学校填 1个
专业志愿。体育类补报志愿设 5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个学校
志愿内最多可填报 6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配。
艺术体育类省属学校免费师范生补报志愿设 4个平行的学校志
愿,每个学校志愿内最多可填报 6个平行的专业志愿。
藏区“1+2”模式高职教育招生志愿设置 5个平行志愿。每
个学校志愿内均设置 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
考生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补报志愿,则视为自动放弃补录机
会。
(三)补录投档
补录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省招考委
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有关高等学校进行。
普通类(含对口招生高职班)补报志愿为平行志愿,根据
公布的学校缺额计划,按照“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
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补录计划数 1:1的比例向院校投档,
供学校审录。
艺术类补录遵循“志愿优先,按投档模式从高分到低分”的
办法,以 1:1的比例五个志愿一次性投档(含调档线同分段考
生);体育类及省属学校艺术体育类免费师范生补录遵循“位次
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以 1:1的比例向院校投档,
供学校审录。
对兼报普通类专业志愿的艺体专科考生,其艺体志愿优先
于普通类志愿投档。
藏区“1+2”模式补录按平行志愿模式投档。
(四)投档时间
9月 20日 10:00,省属学校艺术体育类免费师范生补录学
校下载考生电子档案;
9月 20日 11:30,省属学校艺术体育类免费师范生补录学
校上载,结束其录取工作;
9月 20日 14:00,艺体类补录学校下载考生电子档案;
9月 20日 18:00前,艺体类补录学校上载,结束其录取工
作;
9月 21日 10:00,专科第一批和对口高职补录学校下载考
生电子档案;
9月 21日 18:00前,专科第一批和对口高职学校上载,结
束其录取工作;
9月 22日 10:00,专科第二批补录学校下载考生电子档案;
9月 22日 18:00前,专科第二批学校上载,结束录取工作。
根据专科第二批计划完成情况,如需征集志愿,则 23日
上午征集、下午投档。
藏区“1+2”模式补录投档安排在专科第二批补录后进行。
四、纪律要求
(一)补录生源按规定统一以公开补报志愿方式组织,补
录院校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自行组织生源。凡违反规定擅自组织
生源或采取“先上车,后买票”预发录取通知书等方式组织未录
取考生入学的,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将视情况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引起考生的遗留问题和责任由学校自负。
(二)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已录取考生不得退档或换录。
凡已被高校(含普通类、艺体类)录取的考生(含被录取后未
报到考生)不属补报志愿的范围。若有已录考生补报志愿,其
补报志愿无效。
(三)本次专科补录结束后,我省 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
录取工作全面结束。各院校要认真做好新生入学报到及复查工
作,防止弄虚作假事件发生。特别要做好入学新生的数据核对
工作,保证入学报到新生与我院上报教育部的录取库一致,确
保新生电子注册完整、准确。
(四)各地招考办要做好专科补录政策、办法的宣传工作,
充分准备,积极引导和热情帮助愿意就读考生补报志愿,以切
实为考生升学、为院校圆满完成招生计划做好服务工作。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16年 8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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